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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高新区国际孵化器LOGO设计方案的
通知

 

 

各相关单位:
  深圳高新区始建于1996年9月,规划面积11.5平方公里,是国家 “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六家试点园区之一,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
2007年,高新区在占全市不到0.6%的土地上实现工业总产值1913.09亿元,同比增长19.4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3.83%;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816.28亿元,同比增长17.05%;工业增加值437.32亿元,同比增长33.85%,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14.13%;出口84.94亿美元;实现税收90亿元。
  高新区坚持自主创新,和谐发展,营造产业生态、人文生态、环境生态“三态合一”的综合环境。倡导“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开放包容、崇尚竞争,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形成了“官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高新区已成为“创业的沃土,成功的家园”。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国际化城市,2004年10月深圳高新区设立了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主要依托境外机构的资源,实施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深圳对外贸易工作,为政府和民间组织对外友好交流牵线搭桥。目前已引进了25个国家和地区的35家境外机构。
  作为承接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载体,深圳高新区国际孵化器在2008年深圳高交会期间正式揭牌,主要利用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及其它机构的资源优势吸引境外的高科技企业入驻,为入驻的海外高科技企业服务,孵化国外高新技术成果和中小企业,逐步提高深圳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现为加强宣传力度,树立形象,提高知名度,特向全国的设计公司招标设计深圳高新区国际孵化器LOGO。
一、设计要求:
  1、要求设计方案新颖独特,内涵丰富,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要体现深圳高新区国际孵化器面向海外帮助扶持在孵企业或项目、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的主题;
  2、 设计方案要能充分反映深圳高新区及孵化器群的特色,蕴含深圳高新区的特色元素,体现深圳高新区的发展成果,促进大众对深圳高新区及孵化器群的了解;
  3、参选方案必须为作者原创,并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二、特别说明:
  获奖方案作者享有一次性获得报酬的权利,其著作权归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所有,获奖者不得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发布或使用其方案,所有方案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限:
  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提交方式:
  (一)参选方案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参与评选):
  1、参选方案的电子文件一份,且应为可编辑电子文件(矢量文件);
  2、参选方案的彩色印刷样品一份(标准A2幅面);
  3、参选作者简介一份;
  4、参选作品详细的设计理念介绍材料一份。
(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留学生创业大厦301室
  邮 编:518057       联系人:王小姐、金先生
  电 话:0755-86329668、86329889  传 真:0755-86329588
  电子邮件:
wangq@ship.gov.cn    jz@ship.gov.cn 
  网址:
www.ship.gov.cn    www.szistb.org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2009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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