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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及《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国际化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和城市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深圳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是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时代城市竞争的战略举措。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时期,核心城市间的竞争成为国家竞争的重要体现。从全球来看,许多都会城市都在制定未来30—50年的发展战略。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正处于国际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以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为契机,在更高起点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是深圳经济特区引领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国家为深圳确立了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圳要围绕科学发展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始终坚持“四个先行先试”: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头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继续发挥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引领未来,争取将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进而引领新一轮改革开放,为我国城市化发展探索新路。

(三)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是建设科学发展新特区的有效途径。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破“土地有限、资源短缺、人口不堪重负、环境承载力严重透支”等制约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以转型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创新发展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和谐发展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以协调发展加快经济特区一体化进程、以低碳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深圳质量”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二、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目标

根据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圳要以国际的视野和战略的思维,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城市发展质量,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较高城市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水平的和谐城市、鲜明的城市特征又兼容多元文化的开放城市、健全创新体系和要素集聚的创新城市。在未来十年,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东南亚地区的明星城市,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到2050年,深圳与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共同发展,形成与纽约、伦敦、东京等城市比肩的国际化城市群。

第一阶段(2011—2020年):以香港、新加坡、首尔等城市为目标,大力发展创新金融、高新技术、国际物流、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功能成熟完备,自主创新能力国际领先,高效低耗的现代产业更加完善,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以经济国际化带动城市国际化,城市建设质量和人居环境良好,城市治理和公共文明水平较高。国际往来频繁,要素流动水平较高,成为东南亚地区的明星城市,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第二阶段(2021—2050年):以纽约、伦敦等先进的国际化城市为目标,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深圳与香港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携手成为世界的经济中心之一、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地、世界文化、创意、时尚的重要来源地和导引地。深港两地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城市功能互补、城市管理等重要方面开展广领域、深层次、高水平的紧密合作,进而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共同发展成为与纽约、伦敦、东京等城市比肩的国际化城市群。在这个阶段,将深圳建设为具有超群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城市,成为生产要素的国际配置中心、经营决策的国际管理中心、知识技术的国际创新中心、信息资源的国际交流中心、生态多元的国际宜居中心,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全方位与国际接轨,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

  三、深圳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加快发展的原则。深圳在国际化建设进程中,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视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扩大深圳经济腹地和影响力;加快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提高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水平,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深圳质量”是“深圳速度”量变基础上的跃升,是“效益深圳”内涵和外延的扩展。要牢固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思维与理念,把速度、效益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坚持质量优先,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使经济更有效益、民生更为幸福、文化更具品位、城市更富魅力、生态更加美好,实现科学快速发展。

(三)坚持突出改革创新的原则。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标志性特征。要把改革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生命线和法宝,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坚持改革;以更大的勇气推动改革,通过改革来增强城市新的发展动力;以创新的思维推动改革、以创新的举措破解难题、以创新的环境增创优势,不断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突出以创新为特色的软环境建设,将深圳建设成为引领潮流的标杆城市。

(四)坚持体现中国特色的原则。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必须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必须体现中国文化特质和民族精神。要持续提升城市整体素质,融会浓厚民族文化品格,实现高水平的发展,体现独特的城市气质、城市精神。

(五)坚持增强文化多样性和社会包容性的原则。要有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博大胸怀,将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加以吸收和利用,营造多元文化竞相发展和相互交融的良好环境,提升城市的国际化素质和文明程度。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归属感和家园意识,让市民平等分享城市资源和服务。

(六)坚持逐步推进的原则。先进的国际化城市无不是通过几十年、上百年的发展演进才逐步建成的。深圳作为一个年轻的城市,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科学规划,重点突破;突出特色,全面发展。

  四、深圳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根据国际化城市建设第一阶段目标,从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学习借鉴国际化城市的成功经验,提高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城市建设质量、环境文明水平、城市创新能力、社会文明程度和公共治理水平,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和城市发展质量,提出近期实施的19项行动计划。

(一)提升城市综合经济实力。

  行动计划1.提高城市的经济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

(1)建设世界知名品牌之城。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高端化、集约化、创新型的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构建高效低耗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创国际品牌、走国际化道路。

(2)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把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会展旅游和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全国性要素市场和大型专业市场,建设全国金融中心和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立足高端,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的转移。优化服务外包结构,加快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3)打造世界高科技制造业基地。积极吸引国内外先进产业资源,不断提高深圳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支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制造企业,开展跨国界、跨区域、跨行业并购重组,提升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4)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把握全球科技发展趋势,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积极推动新兴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互联网、新能源、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拓宽虚拟空间发展领域,力争将深圳建成虚拟经济的国际性基地。

(5)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创新合作体系。鼓励跨国公司来深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全面实施专利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弘扬多元创新文化,努力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自主创新环境。

  行动计划2.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牵头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外办、金融办)

(6)全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加大战略性招商力度,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大企业、金融机构落户深圳。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经济运行规则和机制,积极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商务环境。着力引进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项目,增强吸引国际机构、资本、信息、人才、技术的能力,把深圳打造成为集聚国际要素资源的战略要地。重点引进外国企业集团、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营运中心。

(7)支持本土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引进一批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培育参与全球竞争的国家队,努力打造中国企业国际总部基地。

(8)拓展海外机构的功能。拓展深圳驻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四个办事处的功能,使之成为集对外联络、招商、推介、引才于一体,在促进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

  行动计划3.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度假胜地(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规划国土委,参加单位:市科工贸信委、港澳办)

(9)积极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一是推进深港澳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建立区域协作网络,打造国际旅游资讯平台,举办各类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盛事和推介活动。二是规划建设一批高端旅游项目,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力度。以大鹏半岛的开发为契机,实施高端旅游开发,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度假胜地。在城市更新进程中,规划建设一批集商贸、休闲、购物、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打造舒适的国际化购物环境。

(二)提高区域合作水平。

  行动计划4.全面深化深港澳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港澳办,参加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口岸办、前海管理局、科协)

(10)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载体,加快深港合作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以及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业。到2020年,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11)进一步加强深港金融合作。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合作,促进资本市场融合。支持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离岸业务,探索设立金融合资机构,加强金融基建合作,吸引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落户深圳。共建资本市场学院,为深港两地培养金融高端人才。

(12)加快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推进深港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香港通往国际的便利条件,发挥深圳连接内地广大腹地的优势,建立完善统一的深港科技资源信息库和公共信息平台,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创新中心。支持两地科技园区和中介组织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和创新链。

(13)推动深港跨界基础建设和要素流动便利化。深港共同规划建设城际交通及跨界基础设施,加快落马洲河套地区、莲塘/香园围口岸、深港西部快运轨道线、广深港客运专线等口岸和跨界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加大电子口岸建设力度,积极稳妥地推动深港两地资金、货物、信息和人员往来更加便利,推进深港两地产业发展的深度合作。

(14)加快推进深港两地空港业务合作。加强深港两地空港业务合作,争取在航空客运、货运的分工协作上达成更多共识,实现香港国际机场与深圳机场更加紧密合作。

(15)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的合作。利用香港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和海外资源,开展深港国际联合投资、贸易、文化、旅游促进活动。借助澳门在葡语系国家的影响力和资源,联合推进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6)组织公务员赴港澳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定期组织市、区两级公务员赴港澳,通过培训、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学习港澳在政府机构运作、公共事务管理、公务员素质提升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行动计划5.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参加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外办、台办、金融办)

(17)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建设水平。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和泛珠地区合作的优势资源,加强与粤东、粤西北地区及周边省份合作。扩大深圳经济发展腹地,提高外溢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影响力。加快推进深莞惠一体化,积极推动有利于区域合作的交通体系和城际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抓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的机遇,加强与台湾经贸合作。

(18)加强与新兴市场的合作。通过促进对外经贸合作,提高城市的国际影响力。一是推进深圳—东盟经济合作。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契机,利用零关税协议,支持深圳企业进入东盟市场,不断扩大深圳在东盟地区的经济文化影响力;积极参与区域分工,探索以中国(深圳)—越南(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项目合作模式向周边国家延伸。二是加强与印度的经济合作,把“金砖国家”之一的印度作为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市场。三是加强与非洲的经济合作。针对非洲资源丰富、合作领域宽广等优势,加强与非洲国家经济技术战略合作的力度。四是加强与南美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南美地区的市场资源,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与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相结合,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空间。

(三)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行动计划6.大力提升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水务局、城管局、法制办、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

(19)逐步推进一体化建设。以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契机,优化区域布局,提升功能定位,推进特区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逐步消除城市发展的二元结构。以特区、深莞惠、泛珠三角三个层次一体化梯度推进,加快建设与完善交通、能源、水资源和信息等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具有国际辐射力的陆港、海港、空港和信息港,提升现代化城市功能。

(20)加快新型功能区开发。着力于城市功能的整合与完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开发新型功能区,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区域增长极,形成科学发展的示范新区。加快推进光明、坪山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新型功能区开发建设,以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设计,吸引新的产业项目和要素资源,打造推进国际化建设的新载体。

  行动计划7.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参加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文体旅游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外办)

(21)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坚持低碳发展,推动节能减排,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污染防治机制。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利用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实绩考核和环保执法。建设国际水准公共交通系统,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2)提升环境承载力。转变发展观念,通过一系列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程来提升环境容量,为经济增长提供更大的环境承载力,打造滨海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市。

(23)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人居环境。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建设优良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条件和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要,吸引更多有影响的外籍人士来深居留,营造良好的生态宜居和人才宜聚环境。

(24)营造和建设环境特色。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加大对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力度。建设具有较强的标志性和功能性特征的建筑和设施,如深圳礼宾府和深圳国际会议中心等。

(四)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和现代文明水平。

  行动计划8.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参加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监察局、法制办)

(25)坚持体制机制的持续创新。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突出以打造和经营城市品牌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文明建设,强调公共管理模式的持续创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体现“创新、高效、人性化”为主要特征的创新型国际化城市特色,从而实现制度文明、管理文明、环境文明。

  行动计划9.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法制办、监察局,参加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科工贸信委、编办)

(26)营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治环境。根据WTO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努力形成与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符合、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现代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深圳法治城市建设水平。

(27)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国际化运作水平。开展政府运作和行政执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和全社会推动的优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国际化运作水平。

  行动计划10.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外办)

(28)创新涉外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适合国际化建设需要的国际会议管理、外国人在华管理、外国非政府组织在深活动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环境体系。

(29)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素质提升与国际化城市建设良性互动。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30)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管防控打建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构建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行动计划11.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交通运输委、教育局、文体旅游局、人力资源保障局)

(31)促进社会民生发展。研究先进的国际化城市成功经验,借鉴其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实施教育强市战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快卫生、文体及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加强基层社会建设,以社区服务为重点,构建为民服务网络。

  行动计划12.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教育局、外办、科协)

(32)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全面推进“孔雀计划”,广聚创新人才资源,大力引进、培养、储备各类高端创新型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积极发展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留学生创业园和深圳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等创新创业基地,构筑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吸纳作用,做大做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四个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创业。

(33)拓宽海外培训渠道。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合作,继续做好新加坡、以色列培训合作项目,不断寻求新载体、新资源,推进公务员海外培训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与国际著名大学合作培养人才,实施打造国际青年领袖计划,培养一批有国际视野的青年创业家。

  行动计划13.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牵头单位:市外办,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各区政府、团市委、市属新闻单位)

(34)深入开展“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在政府机关、学校、社区、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稳步推进,改善城市的国际语言环境。构筑多层次、多样化的活动网络,与行业需求对接,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符合国际标准的英语水平测试平台。编发适用于机关干部、服务行业和普通市民的学外语实用手册,通过培训、媒体传播等渠道开展普及教育。

(35)开展城市英语标识和外语咨询体系建设。建立英语标识相关标准,开展公共场所英语标识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外语标识的规范化,建立行之有效的城市外语咨询与公共服务体系。

(36)广泛开展涉外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活动。编发简便易行的涉外文明礼仪手册,通过电视、报纸、讲座和专项活动等形式在全市开展涉外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提高市民的国际化素养。

  行动计划14.加强公共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各区政府、团市委、市属新闻单位)

(37)提升公共文明水平。建设以整洁优美、遵守秩序、礼让他人、友善祥和、关爱互助为核心的公共文明。实施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日常生活秩序优化行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举止,共同维护公共秩序。组织志愿者开展以“文明出行”、“文明行为”、“文明服务”、“文明社区”义工劝导服务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文明行动。促进人际交往,实施市民崇礼明仪行动和睦邻友善行动。培育道德风尚,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市民感恩奉献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丰富城市人文精神。

(38)提高涉外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建设以深圳新闻网主页简版为主要内容的中文繁体、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等主要国际语言板块。以深圳新闻网、大运网、深圳日报(英文)为基础,扩大在深外国人信息获取渠道,增强便利性,提高我市公共服务的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行动计划15.积极扩大国际交往(牵头单位:市外办,参加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友协)

(39)利用国家外交资源提升深圳的国际交流合作层次。充分利用国家高层互访、官方外交、友好往来等渠道,从国家外交层面来提高深圳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40)利用我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渠道扩大对外合作。为“走出去”、“引进来”服务,为扩大深圳国际知名度服务,提升深圳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水平。

(41)提高参与国际事务的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深圳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申请加入“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UCLG),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落户深圳。加强同对我友好、合作潜力大、互补性强的外国城市交往,争取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的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城市。成立深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会,利用海内外理事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推动与外国官方和民间的友好往来不断深入。

(42)做好高层出访和接待来访工作,拓展合作渠道。利用安排我市领导出访机会,广泛接触外国地方政府部门和工商企业界,为实质性合作奠定基础。收集整理重要外宾团组来访信息,跟进重要会谈成果、合作协议、合作意向。

  行动计划16.加强文化、体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43)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性的文化交流活动,宣传和展示中国文化和深圳特色。策划举办和利用国际音乐节、国际舞蹈节、国际旅游节等载体,展示优秀的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成果。开展经常性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提高深圳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44)提升“设计之都”发展水平。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主导建立供全球创意城市交流互动的数字平台。加快推动建设创意产业园和设计基地,形成集研发、设计、展示、培训、交流、服务、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核心区域,力争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领先的设计研发创新中心、孵化培育中心、人才培训中心、技术交流中心和设计成果转化中心。发动民间力量举办各类创意成果展、设计展活动,提高深圳设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45)申办国际顶级体育赛事。加强与国外城市及港澳地区的体育交流,策划合作举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赛事,利用国际赛事提高深圳的国际知名度。全力办好大运会,以大运会为契机,提高深圳的影响力。大力办好“世界杯”高尔夫球赛,把“中国杯”帆船赛、F1摩托艇赛等赛事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品牌赛事,与港澳地区和友好城市共同举办民间体育赛事。

  行动计划17.加强教育、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科协、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46)大力加强教育国际化建设。一是提升基础教育的国际化水平。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加快国际学校建设,支持与海外学校建立友好学校。注重引进和培养具有双语教学能力的教师,引进先进的高中教育国际课程,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拓宽留学和升学渠道,培养具有扎实的知识能力基础、人文底蕴和责任感的公民。二是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国际化。积极引进境外知名大学,鼓励外国机构、中外企业设立来深留学奖学金,吸引国外人员到深圳高等院校留学,鼓励优秀留学生毕业后留深工作。将深圳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创业型国内名校。以创办南方科技大学为契机,推进与国际一流高校合作办学,将其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47)推动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申请成立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深圳基地,在更大范围内与海外主要科技团体建立联系,实现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需求与海外智力资源的有效对接。在深圳新科技馆专设国际新技术体验馆,使之成为成果交流转移产业化的常设平台。

  行动计划18.打造国际会展之都(牵头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参加单位:市文体旅游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外办、贸促会)

(48)举办“深圳市长国际顾问咨询会议”。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性重点确定会议主题,邀请市长国际顾问为深圳发展进言献策,吸收有助于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思维。充分论证、科学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的运作经验,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文明程度和公共治理水平。

(49)继续办好“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大型国际展会。不断提高展会的国际化程度,逐步扩大“高交会”、“文博会”的国际影响力。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特点,分阶段将“高交会”、“文博会”海外分会场扩大到南美、北美、非洲等地。利用“高交会”平台,举办国际科技创新论坛,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扩大“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影响力,将其打造成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行动计划19.大力推广城市形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参加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友协、市属新闻单位)

(50)制订并实施面向全球的城市形象宣传计划。通过政府传播、媒体传播和活动传播等途径,开展城市营销,树立深圳城市品牌形象。聘请国际专业机构,对城市形象推广做出高水平、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整体策划。充分利用重要载体、重大事件和名人效应来推广城市形象,利用世界级企业品牌进行城市营销,突出深圳城市特质。加强同国际传媒的联系与合作,利用国际主流媒体的影响力,提升深圳国际知名度。

(51)积极开展公共外交。促进官方和民间对外交流,策划组织“深圳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举办各种针对性培训,开展公共外交知识普及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国际化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面广,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高执行力。为统筹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成立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推进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外办。国际化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白皮书,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应将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推进措施纳入年度计划,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制定该项工作的具体考核办法。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的考核纳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计划。

(二)经费保障。

根据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具体工作项目,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保证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

(三)宣传引导。

加大对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报道力度。在深圳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开办专题节目,广泛、深入地介绍先进的国际化城市发展状况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吸引全社会的关注,激发市民参与国际化城市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此项工作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等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以前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报推进委员会审议后实施。

(四)加强调研。

集结和凝聚学术队伍,开展深度调研。就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深度的国际国内调研,对先进的国际化城市逐一进行剖析,进行有价值的比较研究,推进我市国际化城市建设进程。

编制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依据科学性、动态性、开放性、可操作性、特色性原则,参考现有国际化城市不同阶段的发展经验,综合分析确定深圳基本建成国际化城市的各项标准值,编制独立的综合性指标体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国际化城市进行比较分析和科学评价。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制定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于2011年年底前报推进委员会审议。

(五)激励机制。

继续做好“荣誉市民”授荣工作的同时,设立国际化城市建设分类奖项,表彰对深圳的国际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和深圳市民。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拟定具体方案,报推进委员会审议。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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